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碳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纳米管及硅碳负极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碳纳米管及硅碳负极材料生产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牡丹经济开发区吴店高端制造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山东碳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部分验收包括项目碳纳米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1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1502055289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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