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岛石之源石材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方米石材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0万平方米石材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青岛石之源石材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2日-2025年11月0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左经理 1586308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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