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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关于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及其他环保相关要求,现将《立肇线(立新至肇陈段)二级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日名称:立肇线(立新至肇陈段)二级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九江市公路管理局瑞昌分局立肇线(立新至肇陈段)二级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地点: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立新桥处至肇陈镇与湖北省阳新县交界处公示期限:2025.10.11-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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