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吉尔泰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扩建汽车橡胶零部件及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吉尔泰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扩建汽车橡胶零部件及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第二阶段)
二、建设地点:太仓经济开发区半泾北路201号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5年10月09日-2025年11月05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工
联系电话:18911222630
通讯地址:太仓经济开发区半泾北路201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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