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双柏鹏程液化气储配站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双柏鹏程液化气储配站二期建设项目
地点:双柏县妥甸镇中山社区河边村元双公路K158+100千米左侧
建设单位:双柏鹏程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个50m³的液化气储罐和1个50m³的残液罐,年销售液化石油气1000吨。项目总用地面积7353.26㎡,总建筑面积579.80㎡,主要建设灌装车间、综合楼、储罐区、配电室、发电室、消防泵房等。新建液化气储罐3个(其中50m³液化气储罐2个、50m³残液罐1个),以及输电线路;气站进出口公路等相关配套设施。环保工程主要包括:1个6m³化粪池、1个0.5m³油水分离器对厨房含油废水进行隔油处理;3套储罐顶部呼吸安全阀和放散管、3套罐体喷淋降温设施、1套液化石油气压缩机、1台厨房抽油烟机;1个容积50m³的残液罐、带盖收集桶及垃圾池等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储罐区围堰(长19m、宽16m、高0.5m,围堰内做了防渗处理)、1座600m³的消防水池、1座600m³的应急事故池、1套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等环境风险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
联系人:吴小兵
联系电话:1898728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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