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拉萨市尼木县东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拉萨市尼木县东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建设地点:拉萨市尼木县尼木乡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
公示期: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琼拉
联系电话:1398909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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