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南京市浦口区沿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沿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二)工程性质:改扩建
(三)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四)项目规模:闸头涵维修加固,启闭机平台、人行桥增设栏杆,局部采用环氧砂浆修复处理;整治干支渠17条26.336千米,其中骨干灌溉渠道1条,骨干灌排渠道16条;新(拆)建配套建筑物38座,其中新建排涝泵站1座,位于丰子河路高架桥下游95 米石碛河右岸堤后处;拆建灌溉泵站1座,新建灌溉泵站1座;拆建涵闸5座;拆建、新建涵洞11座;拆建农桥3座;整治小雍塘、中心塘、小过塘等16座塘坝,塘坝清淤、坡面清杂、撒草籽防护等;布置渠首涵流量监测站点3个、水位监测站点14个、灌溉泵站流量监测站点54个、雨量监测站点1个,流量数据接入4处;建设渠首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必要的信息化建设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科
联系电话:18105167215
三、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1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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