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靖边县通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20万吨/年洗选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靖边县通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20万吨/年洗选煤项目
建设单位:靖边县通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1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韩总 133794985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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