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渭南市中心医院燃气热水锅炉建设项目环保治理设施竣工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渭南市中心医院燃气热水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渭南市中心医院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渭南市中心医院锅炉房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渭南市中心医院锅炉房内,原有锅炉一方面不符合低氮燃烧限制,另一方面无法满足新增面积的供暖需求,故拆除原有锅炉。项目所在地位于市政供暖范围内,但经评估原有热力公司供热不能满足渭南市中心医院妇女,幼儿等特殊群体的供暖温度要求及故障维修率较高,供暖温度不稳定,因此暂时使用医院自建燃气热水锅炉自行供暖,单台锅炉额定供热量为4.2MW,共3台(2用1备);待集中供热系统接入后本项目锅炉作为应急采暖使用。
竣工日期:2019年10月20日竣工。
调试起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2020年02月10日
联系人:别琳娟
联系电话:1357135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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