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宁618等12宗勘探井建设项目(宁618、宁620、宁621、宁108-1、乐13-H702、乐63-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宁618等12宗勘探井建设项目(宁618、宁620、宁621、宁108-1、乐13-H702、乐63-1)
项目地点:宁县良平镇新庄村、春荣镇石鼓村、米桥镇红星村、米桥镇龙湾村、宁县米桥镇高仓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正文、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玉伟
联系电话:17793489689
邮箱:38287093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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