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恒电铭宇沽源240MW光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沽源县聚源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沽源县大二号乡天立泉村
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式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询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时,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13331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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