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口美楠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口美楠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美楠村315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1条新建建筑垃圾分拣线、1条环保砖生产线,1条炉渣处理生产线改建后的筛下土生产线,增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对原有生产线进行封闭、场地硬化,设置喷淋、各生产线破碎过程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进行有组织排放。在项目进行整改的过程中,由于受项目临界外火灾影响,混凝土制品生产线被划定为封闭区域无法施工,截止验收时未完成厂房封闭等整改事项,故本次验收不包含该部分的整改内容,该生产线在解除火灾封闭后,应继续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在整改工作完成后进行检测。原建筑垃圾原料堆场另做他用,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该部分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邝总
联系电话:1733083322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