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晶辰光学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晶辰光学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市晶辰光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131号16号楼4楼、5楼
公示内容:东莞市晶辰光学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现已竣工,特此公示
竣工时间:
公示时间: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 :13808838056
联系方式:wxxhl3060@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莞市晶辰光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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