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凯里市晓诚泡沫颗粒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凯里市洗马河街道新生路九寨片区220KV变电站西侧,租赁凯里市鸿利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占地1.5亩,主要建设拟建三条生产线(小机料生产线、大机料生产线、珍珠棉生产线),破碎机30KV三台,造粒机大功率主机30KV三台,造粒机小功率副机15KV三台,切割机3KV三台,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加工泡沫颗粒5000吨生产能力。因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原因,现仅建设小功率生产线车间、珍珠棉生产线车间,大功率生产线车间为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小功率生产线车间、珍珠棉生产线车间生产线。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验收范围
因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原因,现仅建设小功率生产线车间、珍珠棉生产线车间,大功率生产线车间为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小功率生产线车间、珍珠棉生产线车间生产线。
公示时长: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1832278568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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