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5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赤峰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召开了“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新增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药物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新增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药物应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 42 号。
建设单位: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本项目建设临床综合楼和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 75399.21 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35899.21 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 39500 平方米(主楼地下 23352.29 平方米,西侧地下停车场 16147.71 平方米)。配套建设环境绿化、硬化、排污系统、消防水池等设施。新增地下车位 802 个,提供病房床位 350 个,提供专家、学生宿舍 100 间。医院在新城院区临床综合楼东侧地下建设放疗科,建设 3 间加速器机房、1 间后装机房和 1 间 CT 模拟定位机房。1、新增 1 台Ⅱ类射线装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型号为 Infinity,粒子能量 10Mev,安装于新城院区北侧临床综合楼地下二层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1 号机房,用于患者放射治疗;2、将红山院区的 1 台 Co-60 后装机,搬迁至新城院区,安装于新城院区北侧临床综合楼地下二层后装机房,配套使用1枚Co-60 密封放射源(源编码*******),属Ⅲ类密封放射源,用于患者放疗;3、新增一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场所,该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场所位于新城院区临床综合楼地下一层,并配置1台Ⅲ类射线装置PET/CT(型号:uMI Panorama35S,最大管电压 140kV 最大管电流 833mA),安装于新城院区北侧临床综合楼地下一层 PET/CT 室,用于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显像诊断。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截止本次验收期间,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 42 号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476-597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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