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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罐区项目二期工程(120000m³丙烷储罐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罐区项目二期工程(120000m³丙烷储罐及配套设施)
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2025年10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518-85520105
附件:
报告文本及验收意见获取方式: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t9b73KgqoEui2AvoAsPgQ 提取码: vs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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