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九瑞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宁分公司5000吨/年废矿物油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九瑞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宁分公司5000吨/年废矿物油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乡红海纬二路京宁热电厂西侧
建设单位:内蒙古纬润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1座贮存车间,内含生产区(卸油区、贮存罐区),罐区内设置有2个40m3储油罐,同时配套设置卸油槽、过滤油泵等。项目建成后,设计贮存能力为年收集贮存废矿物油5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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