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唐山鑫泽燊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唐山鑫泽燊科技有限公司
废气治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8月20日,唐山鑫泽燊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唐山鑫泽燊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由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踏勘了企业生产现场,查看了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听取了唐山鑫泽燊科技有限公司治理项目总结报告,审阅了验收监测单位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唐山鑫泽燊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散水头镇江皋铺村,占地面积为3000㎡,总投资20万元。企业选择主体工艺为“过滤箱,水喷淋,静电除湿,活性炭箱”的废气治理设备对该厂废气进行深度处理。涤纶布摩擦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处理能力为10000m3/h的治理设施。过滤箱尺寸为长0.86m宽0.92米,活性炭箱为柱状活性炭,碘值为800,尺寸为长1.4m宽1m高1.22m,现场为两个箱体,水喷淋的尺寸直径为1.2m高度3.5m,静电除湿的尺寸为长2.55m宽1.4m高6m。该治理设施于2025年7月30日已建成,目前设施运行正常。
一、治理效果
根据河北天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1、有组织废气
涤纶布摩擦破碎废气排放口出口(排气筒高度15m)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80mg/m³,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15mg/m³,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30mg/m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2.34.80mg/m³,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治理设备入口非甲烷总烃数值18.2mg/m³,治理设备出口非甲烷总烃数值为4.80mg/m³非甲烷总烃的最低净化效率为73.6%。
2、无组织废气
经现场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苯、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154mg/m³,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25mg/m³,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16mg/m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低浓度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258mg/m³,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经现场检测,企业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昼间检测结果为51-55dB(A)夜间检测结果为44~49dB(A),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限值。
三、结论与建议
该公司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工程和低浓度颗粒物治理工程已建设完成投入运行,经检测公司监测,该系统相关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治理方案设计的要求。验收组同意该专项治理工程通过环保验收。
建议:
1、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唐山鑫泽燊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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