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的规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内蒙古杭龙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杭龙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内蒙古杭锦后旗蒙海物流循环经济产业园,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6°51′12.86″,北纬40°53′47.90″。
建设单位:内蒙古杭龙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技改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厂区总占地面积152476m2。技改内容如下:(1)燃料变更:本次技改将生物质燃料农业类秸秆占比由15%提升至93.6% 、木质类由80%降至2.1% 。生物质燃料含硫量由现有的0.04%变为0.06% ,灰分含量由 现有的6.89%变为11.28%。(2)运行时间调整:项目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为了增加发电量,提高项目效益,将年运行时间7000h调整为8200h。(3)上料系统技改:本次技改对炉前料仓 8台给料机进行改造,更换下料口 2台双螺旋上料给料机。(4)脱硫系统技改:项目现状脱硫剂为石灰石,本次技改将石灰石更换为小苏打(碳酸氢钠),对脱硫系统进行改造,并且新建一座容积为 30m³的钢制碳酸氢钠粉仓。(5)破碎车间、下料口改造:拆除 1#破碎车间,不再启用;2#破碎车间改造为封闭式车间(出入口设软帘封闭),并增设喷雾装置抑尘,封闭式车间尺寸(长×宽×高)为:31m×12m×8.7m ;2#、3#下料口设置 1 座半封闭式料棚,采用三面围挡、顶部有棚、出入口软帘封闭的封闭式料棚,尺寸(长×宽×高)为:30m×10m×6m。(6)水系统改造:项目现状凝汽器循环水流至冷却塔冷却时,原冷却塔为自然通风冷却塔,水汽蒸发量高,造成生产用水量大。本次技改将增加雾化喷头数量,喷水孔扩容加粗,使水喷出后形成水线,减少液体雾化后的液体微粒群,降低雾化蒸发;增加收水器80片,做到收水器间的无缝对接,减少蒸发损失;修缮集水管路重新水平铺设,重新接口,使水流均匀分配,降低补水量。(7)新增换热站:为园区供热、供汽,增加一座换热站(不包括管网) ,位置坐标为 E106°51'6.65" 、N40°53'43.05",改换热站目前未调试运行,本次不验收;(8)锅炉烟冷器更换:项目锅炉更换一、二、三级烟冷器,其中一级烟冷器共 40屏,型号Φ32*4,材质 ND 钢;二级、三级烟冷器各 33 屏,型号Φ38*4,材质 ND 钢,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项目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联系人:武经理;
联系电话:133370891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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