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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郧西县大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郧西县大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景阳乡
建设单位:郧西县天源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大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要涉及对景阳乡河段进行治理,其中大兰河治理长度7.033km,支流小兰河治理长度0.967km,工程主要建设规模为:新建跌水堰3座,新建人工湿地3片,新建栈道165m,新建浆砌石挡墙485m,新建仰斜式浆砌石挡墙4323m,新建生态挡墙+生态护坡型式护岸2721m,新建浆砌石挡墙+生态护坡型式护岸306m。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186711992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郧西县大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稿)_扫描版.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bQIPypo16rcexlmSkGU7A 提取码: m2v7
作者(简单亿点,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9-0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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