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包头安康精神心理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包头安康精神心理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万水泉镇小召湾村
建设单位:包头安康精神心理康复医院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工程建设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姜婷婷
联系电话:1884725373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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