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海纳德广告标识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标识标牌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新疆海纳德广告标识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标识标牌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海纳德广告标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杜鹃街1号3栋1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9月7日至2025年10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119911107
联系人:张平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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