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伽师县克孜勒博依镇木努尔(25)村、铁热克博斯坦(28)村产业配套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伽师县克孜勒博依镇木努尔(25)村、铁热克博斯坦(28)村产业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伽师县克孜勒博依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伽师县克孜勒博依镇木努尔(25)村、铁热克博斯坦(28)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2025年10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联系人:范春迎
联系电话:15999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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