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岑溪市筋竹金锐贮水罐加工场年产152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2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岑溪市筋竹镇筋竹社区月六罗中坑
建设单位:岑溪市筋竹金锐贮水罐加工场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160m2,总建筑面积1270m2,建设内容包括贮水罐生产车间、办公室、员工宿舍以及相关环保设施,年产塑料贮水罐15000个(300t/a)。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81763831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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