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提高油气采收率技术工程中心+完井工具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提高油气采收率技术工程中心+完井工具制造中心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金马物流园区一横路与物流纵二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
建设单位:海南龙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5年9月5日-2025年10月10日
联系方式:吴工 155956501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公示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hhg0Kzvh05FJ8TS1KTH9A 提取码: 86vb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S9x8yzQP3NwxXLbtz68Tg 提取码: ma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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