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固原市回民生态殡葬园回民殡仪服务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固原市回民生态殡葬园回民殡仪服务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建设地点:固原市回民生态殡葬园回民殡仪服务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曹河村南部,东侧、南侧为回民公墓区,西侧临靠火焰沟,北侧为乡道,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7′3.44″,北纬36°1′7.77″。
主要内容:建设内容包括殡仪大厅1座、南殡仪厅1座(含洗漱区)、北殡仪厅1座,以及公厕、停车场、1座容积为100m3化粪池、1座处理规模为1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等辅助设施。
公示内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2025年10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固原市民政局;
联系人:秦科长;
联系电话:13709540000
验收组结论: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主体正常运行,外排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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