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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仙桃市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汉南河、仙下河及洛江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仙桃市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汉南河、仙下河及洛江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建设地点:仙桃市城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OY93q-zfBu43k17Q0dgCw 提取码: c2ie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28-333539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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