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能宁煤灵新煤矿高矿化度矿井水地下分质与封存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国能宁煤灵新煤矿高矿化度矿井水地下分质与封存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新煤矿
建设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新煤矿厂区内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0951-6607721联系人:刘工
验收组结论: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中的各项要求均进行了整改及落实,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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