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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顺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和轻质石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和轻质石膏项目
地点: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刘庄驻地鲁南汽配产业园8号
建设单位:山东顺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购置安装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特质高效双轴混合机、高效脉冲除尘系统、螺杆空压机等设备,年生产干混砂浆、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和轻质石膏30万吨。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广顺
联系电话:1833843944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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