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电动自行车5万辆、废旧电池收储转运3万吨项目先行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调解》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浙江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电动自行车5万辆、废旧电池收储转运3万吨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电动自行车5万辆、废旧电池收储转运3万吨项目
项目地址: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银山路7-1号
建设单位:浙江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现场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9月18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着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1590688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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