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南星孚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海南省临高县和舍镇海榆西线106公里处
建设单位:海南星孚塑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4日—2025年9月1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总151058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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