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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江西瑞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宜黄县瑞茂再生塑料粒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宜黄县瑞茂再生塑料粒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瑞茂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日期的20个工作日(2025.08.16-2025.09.12)
联系人:谢良 1506822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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