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可可(包头)稀土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可可(包头)稀土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白云鄂博产业园中部园区新材料产业园中1号厂房
建设单位:可可(包头)稀土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6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一期工程,2500t/a的钕铁硼材料后加工生产线,主要是对外购的氢碎材料进行制粉、成型、烧结作业,配套购置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2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69090363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