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
0
0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疏勒县塔孜洪乡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防渗渠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疏勒县塔孜洪乡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防渗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疏勒县塔孜洪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疏勒县塔孜洪乡托万库拉格拉(3)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2025年8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联系人:杨婷婷
联系电话:16689965566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