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进行《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4#、5#实验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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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人: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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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
作者(晓懒,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7-1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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