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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三亚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三亚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基本概况:三亚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东侧,吉阳大道以南、军坡村以东(地理坐标:18°18'51.370"N,109°37'3.545"E),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专科医院(Q8415),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总占地面积24353.49m2。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46650.00m2,其中地下18734.00m2,地上27916.00m2,停车位473辆。设置床位300张,日门诊量500人次/日,手术室4间,建筑高度49.3m。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综合楼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等专业及室外工程的基础配套设备用房。检验科的功能主要:血常规检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寄生虫病检测等相关检测。实际总投资55985万,环保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8%。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1年5月委托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编制《三亚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2021年6月21日取得三亚市吉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三亚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吉环函〔2021〕83号)。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30日竣工。2024年4月03日取得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2460200MB07715422001U)。
2025年07月07日,建设单位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三亚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内容及相关环评资料,查阅了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现场检查了项目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设情况及生态措施保护情况。经会议研究,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环保设施已基本落实,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工 15103653927
作者(wmtrygg,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7-1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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