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遂宁国家级经开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一、二标段) 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遂宁国家级经开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一、二标段)
建设地点:四川省遂宁市经开区银河路以上90m处至滨江南路以上60m处
建设单位:遂宁富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起点为开善河银河南路以上90m处,终点为滨江南路以上60m河段,清淤段全长 466m,清淤方量约为3960.68m3。
因本项目分批建设,对清淤工程两岸各466m的堤防维修加固未建设,堤防维修加固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另行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秦总
联系电话:158289799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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