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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年产 40 万套汽车
进气、排气系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 年 7 月 11 日,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根据《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年产 40 万套汽车进气、排气系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
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范文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认真讨论和审阅资料,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年产 40 万套汽车进气、排气系统生产项目,属于
迁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厂址位于开封市城乡一体化
示范区陇海四路与九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开封市玲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院内。本次验收建设内容
为年产 40 万套汽车进气、排气系统。项目占地面积 5000m2,包括生产车间和办公生活区等。项
目运营后拟聘用职工 90 人,采用 8 小时工作制,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 300 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年产 40 万套汽车进气、排气系统生产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为河南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时间为 2025 年 3 月,审批部门为开封
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审批文号为汴自贸环承批表〔2025〕1 号,审批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7
日,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属于“三十一、汽车制造业 36”中的“其他”,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项目已进
行排污登记,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为 2025 年 04 月 21 日至 2030 年 04 月 20 日。
项目于 2025 年 3 月开工,2025 年 7 月建设完工并进行试生产,本项目各项设备运行正常,
现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工作启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同时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验收本项目产
能及各环保设施等是否与环评及其批复相符。
(三)投资情况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年产 40 万套汽车进气、排气系统生产项目总投资II
1000 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为 20 万元,占总投资的 0.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年产 40 万套汽车进气、排气系
统生产项目的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建设内容为年产 40 万套汽车进气、排气系统。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
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我公司不涉及其重大变动清单
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车间南半侧、北半侧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半封闭间负压收集后,引至滤
筒除尘器处理,分别由 15m 高排气筒 DA001、DA002 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主要为颗粒物,产污染点设置集气装置,加强
废气收集效率。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开封新区马
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厂房隔声、设备
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在危废
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废边角料、焊渣、一般废包装材料
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域暂存后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中III
转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一般工业固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焊接废气排放口 DA001 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
值为3.7mg/m3、0.058kg/h,DA002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8mg/m3、0.032kg/h,
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及《河南省重污染
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稿)》中通用涉 PM 企业绩效
引领性指标要求。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厂界颗粒物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
1.0mg/m3的要求。
(2)废水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开封新区马家河污水处理厂。
(3)噪声监测结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对项目厂界的噪声监
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 55dB(A)-57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夜间噪声值范围为
42dB(A)-45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要求。
(4)固废结论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固废,生产固废分类收集,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固废暂存
间要求具有“四防”措施,项目危险废物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标准要求;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IV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年产 40 万套汽车进气、排气系统生产项目对周围
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年产 40 万套汽车进气、排气系统生产项目实施过
程中,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综上所述,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年产 40 万套汽车进气、排气系统生产
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本
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修改完善报告;
2、加强办公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办公,不断提高办公人员的操作仅,强化办公人
员的安全意识;
3、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4、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外排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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