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新增DSA射线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新增DSA射线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黑龙江省精神卫生中心)
建设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和平区龙江路173号医院第二住院部一楼
公示期限:2025年7月11日-2025年8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64567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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