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阳市弓长岭区永大畜牧养殖场年出栏 140 万只肉鸡养殖项目(一期工程年出栏 72 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永大畜牧养殖场年出栏 140 万只肉鸡养殖项目(一期工程年出栏 72 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乡何家村
建设单位:辽阳市弓长岭区永大畜牧养殖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941941388
作者(134****9056,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7-1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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