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诺迩铝材门窗有限公司铝型材保护膜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营口诺迩铝材门窗有限公司铝型材保护膜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情况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营口诺迩铝材门窗有限公司铝型材保护膜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营口市老边区兴旺街30号
建设单位:营口诺迩铝材门窗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投资480万元,建设营口诺迩铝材门窗有限公司铝型材保护膜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铝型材挤压模具生产设备,铝型材保护膜生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燃烧室,油烟毛毡吸附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小凡
联系电话:1824171469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chang021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7-11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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