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www.eiacloud.com/)进行《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汉寿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鹰路5号
建设内容: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鹰路5号,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C1329 其他饲料加工。根据现场勘查,建设内容为;主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综合楼、卸料间、消杀间,配套建设检测室、锅炉房等附属设施。项目年产猪饲料24万吨。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4200m², 总建筑面积13884m²,总投资12489.20万元,环保投资350万元。
中心地理坐标:(中心坐标:东经111度55分30.461秒,北纬 28度47分34.443秒)
二、验收意见
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通过现场检查,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相关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满足验收条件,可以通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8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邮箱:598906192@qq.com
汉寿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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