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祥益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公示材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鸡西市祥益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鸡西市祥益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西侧340m
建设单位:鸡西市祥益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鸡冠区祥益煤炭储煤场建设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西侧340m,占地面积25253m2,建筑面积90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用于贮存和销售周边煤矿生产的煤炭,年周转量50000t。
公示时间: 2025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7 日
联系人: 曹士波
联系电话:150946470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表
作者(138****691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7-1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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