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鸡西市启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竣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鸡西市启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团结村
建设单位:鸡西市启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0700㎡ ,为煤炭储运项目,无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周转煤炭4.5万t,总投资为2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8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28.6%。
联系人:任海东
联系电话:15636884433
公示期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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