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三师叶城二牧场二连防洪工程》验收调查、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兵团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第三师叶城二牧场二连防洪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礼
联系电话:1509900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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