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水稳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水稳材料项目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31日
意见结论: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评文件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水稳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鲁工
联系电话:1813014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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