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桂区水口卫生院异地搬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桂区水口卫生院异地搬迁建设项目
地 点:贺州市平桂区水口镇水口村上儿岭
运营单位:贺州市平桂区水口卫生院
建设内容:新建一栋4层门诊住院综合楼,设有病房、医生办公室、医生休息室、值班室等,设置有20张病床,年接待门诊人数可达1.7万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黄主任
联系电话:13978430160
邮 箱:13635069825@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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