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吉源铝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及利用年产9.5万吨铝合金改扩建项目(一期二阶段)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吉源铝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及利用年产9.5万吨铝合金改扩建项目(一期二阶段)
建设单位:广东吉源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东吉源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棒、铝板、铝型材生产企业,位于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水台镇村双和公路8号,本改扩建项目依托现有车间进行重新布局建设,建成投产后年回收废铝料6.5万吨,年产铝合金9.5万吨。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年产圆锭坯3.5万吨,扁锭坯(含铝板卷)2.94万吨,ADC12铸造铝合金锭1.8万吨,压铸件成品0.2万吨、方棒1.06吨;二期对一期中间产品进行加工,年产铝板2.5万吨、铝型材3.255万吨。本次对一期工程中1#熔铸车间已批已建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和其他公辅设施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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