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远县佳蛙农业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远县佳蛙农业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 宁远县太平镇沙螺塘村4组;
建设单位:宁远县佳蛙农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46-812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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