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安市古塔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安市古塔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宁安市古塔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宁安镇通江路337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即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成皓 159463375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李洪宾,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7-01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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